据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记者26日从民政部获悉,经社会公众举报,民政部经核查后公布了第二批“山寨社团”名单。
根据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,在内地成立社会组织,需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。而“离岸社团”“山寨社团”主要是内地居民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的社会组织。
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,大量“山寨社团”为了捞钱敛财,通过发展会员、成立分会收取会费,发牌照、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,搞行业培训收费等,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。